SCA问答 · 2026-09-25

航天动力(600343)股票索赔进展:668名股民起诉,两批一审判赔超2100万元

航天动力(600343)因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贸易被罚1180万元,668名股民向西安中院提起股票索赔诉讼,两批一审判赔合计约2150万元、269人已和解。案件走到哪一步了?

2026年9月23日,航天动力(600343)公告,公司近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《民事判决书》,112名投资者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公司赔偿,金额541.43万元(含诉讼费等相关费用)。

这是这起股票索赔案的第二批一审判决。截至公告日,航天动力累计被668名投资者起诉;其中258件已取得有效裁决文书,公司已履行完支付义务;剩余410名投资者中,269名已与公司和解并全部拿到和解款。

从2022年8月证监会立案算起,这起案件已经走了四年多。

五年虚增营收38亿元


航天动力2003年上市,主营泵及泵系统、液力传动系统等产品。据上海证券报报道,公司归母净利润在2013年达到0.71亿元后逐年下滑。

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展会展台

证监会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[2024]26号)认定,航天动力"为迅速扭转业绩下滑趋势,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,达到股东考核要求",于2016年以贸易方式参与隋田力专网通信业务。

2016年至2020年,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智能数据模块业务,是隋田力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的一个环节。客户和供应商全部由隋田力方指定,合同由对方提供,价格、数量主要由对方确定,货物从供应商直接运到客户。证监会认定,除融资性贸易外,航天动力"实际为交易的资金通道方",相关交易均为虚假、不具有业务实质。

五年间,这项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4.35亿元、8.54亿元、7.72亿元、16.60亿元和0.82亿元,合计约38亿元。2019年的虚增收入,占当年营业收入的62.59%。

2016—2020年专网通信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(行政处罚决定书〔2024〕26号)

证监会还查明,公司在签订这类合同前修改了信息披露制度中的重大合同披露标准,并把金额重大的合同拆成多份签订;每年做多少这类业务,是"根据目标业绩与实际业绩的差额而确定的"。

此外,2020年7月18日公司回复上交所年报问询函时,未如实披露供应商和定价由隋田力安排、未对全部交易现场验收等情况,这份临时公告也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。

立案、听证、处罚


事实上,监管层早在2018年就关注到这项业务。处罚决定书显示,证监会2018年对航天动力数据链业务进行了核查,陕西证监局当年也就该业务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。

2022年8月12日,航天动力收到证监会《立案告知书》,次日公告。立案后首个交易日(8月15日),股价一字跌停,由11.35元跌至10.22元。

航天动力股价(2022年6月—2024年6月,收盘价不复权):立案、事先告知、处罚三个节点

2023年6月,公司收到《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。公司及六名时任董事、高管申请听证,证监会于2023年7月27日举行听证会,申辩意见均未被采纳。

2024年3月,处罚决定落地:公司被责令改正、警告,罚款600万元;时任董事长朱奇罚款200万元,副总经理韩卫钊150万元,时任财务总监任随安100万元、金群80万元;时任总经理郭新峰罚款30万元,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;两名时任董事长周利民、谭永华分别罚款15万元、5万元。合计罚款1180万元。

据上海证券报同期报道,航天动力两名参与专网通信案的原高管,因在该贸易业务中受贿,已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2024年4月30日,公司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,5月28日披露了追溯调整后的2016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。

从142人到668人


处罚决定公告一个月后,股民诉讼陆续进入公告。

2024年4月27日,公司首次披露,142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起诉,标的合计1056.50万元,其中3人随后撤诉。

2025年1月11日,公告新增258名投资者起诉,标的2747.04万元。

2025年9月30日,再增277名,标的1757.53万元。公司披露,截至当日累计601名投资者起诉,17人撤诉,其余584人合计诉请5531.51万元,均未判决。

2026年1月13日,又增53名,标的325.72万元,累计达到668起。

公司《2025年年度报告》披露,668位投资者诉讼标的合计5911.93万元;截至2025年末,公司为此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4479.46万元。

股民诉讼进展时间轴(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)

两批判决,一轮和解


2026年1月6日,第一批一审判决公告:西安中院判决公司向95名投资者赔偿1608.18万元(含诉讼费等相关费用),同时准许146名投资者撤诉(含按撤诉处理)。

2026年3月31日,航天动力董事会审议通过《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和解事宜的议案》,同意管理层"针对相关投资者诉讼案件,与合适的投资者开展协商及和解相关工作"。

半年后,和解成了主线。9月23日的公告显示,剩余410名投资者中,已有269人和解并拿到全部和解款,其中24人已收到撤诉裁定;113人已收到一审判决书(公告同时表述本批判决涉及112名投资者);其余投资者尚未收到法律文书。

两批一审判决合计判赔约2150万元(含诉讼费等相关费用)。

668起股民诉讼现状(截至2026年9月23日公告)

笔者分析:这组数字说明什么


一是法院支持了股民的索赔。两批一审,西安中院都判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。已有有效裁决的258件,公司均已履行完支付义务。从履行情况看,这起案件不存在"判了拿不到钱"的问题。

二是和解正在成为主流。董事会授权和解后半年内,269人完成和解并拿到款项,超过两批判决人数之和。对仍在诉讼中的投资者来说,和解的好处是快、确定;等判决的好处是不用让步,但要承担时间成本,以及判决结果与预期不一致的可能。两批判决人均金额差异不小(第一批约16.9万元,第二批约4.8万元),这取决于每个人的买卖时间和数量。

三是被告只有公司。从各期公告看,这批案件的被告只有航天动力一家。按照《证券法》第八十五条,董事、高管等人员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。本案公司已经实际赔付,单独起诉公司在实践中已经够用。

四是诉讼时效已经届满。本案以2022年8月13日立案公告日作为揭露日测算,三年诉讼时效约于2025年8月13日届满。尚未起诉的投资者,除存在时效中断等特殊情形外,已很难再通过诉讼主张赔偿。我们也不再接受本案的新委托。已经起诉的案件不受影响,仍按程序审理、和解和履行。

对还在诉讼中的原告来说,是先和解,还是等判决?你会怎么选?

(文中股价为不复权行情数据;公告信息均来自巨潮资讯网原文;诉讼时效届满日为按立案公告日测算,以法院认定为准。)

风险提示


本文仅为一般性法律知识普及及个案信息梳理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文中涉及的实施日、揭露日、诉讼时效届满日等关键时间节点,以及各责任主体在民事诉讼中的最终责任认定,均需以监管机关正式认定及法院最终裁判为准,请勿仅依据本文自行下定论。有任何疑问,请通过微信客服或者发送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。

本文仅为一般性法律知识普及及个案信息梳理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;关键时间节点与责任认定以监管机关正式认定及法院最终裁判为准,须结合本人交易记录,并由法院最终认定,请勿仅依据本文自行下定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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